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遇有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二十九条 人民武装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抗上级决定和命令、行动消极或者临阵脱逃;(二)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搜查人身、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场所;(四)体罚、虐待、殴打监管羁押、控制的对象;(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六)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七)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