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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物权未登记能否对抗地役权
释义
    物权未办理登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未登记的物权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地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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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