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闪婚闪离,若未共同生活或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返还彩礼。返还彩礼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财产使用情况、过错大小等。恋爱期间给付财物分为赠与行为和人情行为,超过个人收入水平的需考虑双方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共同生活需考虑双方情况,给付金额大的应支持返还。【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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