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我国学生在学校门口打架学校没有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学校只有失责才承担责任。一般肇事者要付一大部分责任校方应根据伤者的受伤情况支付一定的医药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