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第二,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第三,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第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