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人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释义
    1、用于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5、能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辞职了对还贷是否有影响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已经放款,辞职了对还贷没有影响。需要公司证明转到你下个公司,只要按时还款就行。除非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缴纳中断若干时间,贷款利率变为商业贷款利率。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2: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