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嫖娼,如果是普遍公民,最严重的处罚是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是公职人员,最严重的处罚是开除公职。公安机关,会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对嫖娼人员实施处罚,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