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 1、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2、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进行洽谈协商; 3、拟定合同文书; 4、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