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只缴纳两种社会保险费用? |
释义 |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受到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如果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只缴五险中的两险是不可以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方式及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多种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费用的缴纳是法定的责任,旨在保障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相关政策,一般情况下,个人是不能选择只缴纳其中的两种社会保险费用的。因为社会保险制度是以全员参保为基础的,只有全面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才能获得全面的社会保险待遇。因此,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用,以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用人单位只缴纳五险中的两险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被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入职后三十日内为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因此,用人单位只缴纳五险中的两险是违法的,应当全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确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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