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 1、网上查询 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账号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卡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两个数字,登录后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查询、个人贷款进程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等。 2、拨打查询电话12329自助查询。 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客服热线是12329。 3、凭社会保障卡查询。 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4、银行卡、存折查询。 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