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 第八条宪法第十六条:“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国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修改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