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重组主要指的是资产重组,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以及资产置换等。破产重整是指公司在被宣告破产前,进行的自救。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重整方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