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办理结婚证,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双方可以协议分手,协议子女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只需要写一份分配财产、子女抚养的协议即可。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没结婚证,法律就没承认双方的婚姻关系,分开就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不需要写离婚协议。 不过双方可以就孩子、财产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然后签字,写日期。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