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养老保险的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个人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一、养老保险个人补交政策 (一)养老保险个人补交政策 1、首次参保,需要携带的有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 2、续缴费,需要的是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医疗保险证》。需要填写审核的表格材料有:《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等以及一些附属表格。 (二)申办的步骤和方法首先,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该费用是记入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某家银行开设的账户的,并按照不低于或者高于同期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的利息可以记入个人的账户,它的本息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的。 2、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进行注册和登记。 3、待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通过后,就为自己成功地购买了个人养老保险。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要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险种,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向自己的保险顾问咨询。 2、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虚假材料申报的一经查实,不仅会追回所有非法的所得,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如果单位或者申领人对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话,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争议办法》的规定及时地向当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反映。 4、如果申领人不能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属于我局原因延误的,予以补发延误期间的养老金;属于申办单位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单位负责补发其应得的待遇;属于个人原因延误的,由个人承担有关责任,延误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二、缴费数额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2010年4月份陕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均工资为30293元左右,因此2010年缴费金额=30293*20%=6058.6元。 三、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四、缴费年限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五、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的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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