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办非企业的办理材料 |
释义 | 1.拟申请登记的名称(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2.举办者简介。3.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目的。4.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情况。5.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不少于2万元)。 如果申请者为自然人(需两人以上),附身份证,如果申请者为法人,附法人登记证书。三人以上的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人员资质证明 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出具有主管单位批准文书或执业许可证 三、民办非企业的办理流程 第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材料退回申请人补正。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根据信息平台查阅办理情况,带齐纸质材料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年检暂行办法》第二条,民政局将采取年检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材料退回申请人补正。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区民政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年检暂行办法》第二条,民政局将采取年检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就是对民办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内容的相关解释。一般办理民办非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方式,并且大致的流程相似。具体的流程为申请人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受理人员进行审核,申请人查询审核结果,民政局进行检查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