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了医保怎么办 |
释义 |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迁移或由于其它原因需依法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时,应到省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个人可以申请把社保缴纳方式换成个人缴纳。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的情形 1、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3、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公司注销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法院破产裁定; 3、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大)会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清算组在报纸上登载通知债权人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五、公章注销;国税地税清理。 由此可知,公司注销的,这个公司于员工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不能再继续缴纳保险,应办理公司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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