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缴存比例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一)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二)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四)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五)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六)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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