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物权法上的遗弃物所有权归属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归拾得人。
    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均不得侵犯任何人权利,因此先占者可取得所有权。
    1.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抛弃的废旧物品,拾得人可以自己决定取得所有权。
    3.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2: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