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站名称商标抢注异议提出可行吗? |
释义 | 网站名称商标抢注异议提出是可行的,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法律的基础上运用合理的手段就会有效保障自己的利益,自己应该多加留意。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的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被提出异议就证明商标是不合法的吗 当然不是,首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提异议申请的是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是第三方行为,是否合法还需要商标局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与理由去判定商标是否应当被核准注册。 商标异议应向哪个部门提出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 《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什么叫商标名称? 商标名称是指商标称谓。商标是否必须具有名称,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有些国家或地区要求商标必须具备名称,便于呼唤,而一些国家则不以此为商标使用、注册的条件。中国商标注册制度不要求商标必须有名称。 代理机构抢注客户商标合法吗? 代理机构抢注客户商标不合法,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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