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遗产女儿是否有份呢 |
释义 | 父母的遗产女儿是有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只要是父母的子女,对于自己父母的遗产就享有法定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只要父母没有立遗嘱、遗赠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女儿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 一、外嫁女的继承权与儿子一样吗 外嫁女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与儿子一样具有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子女,子女都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管是外嫁女还是儿子,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此外外嫁女和儿子都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若外嫁女丧失了继承权,则不能继承。因此外嫁女的法定继承权不可被剥夺。 二、女儿会给娘家分房子吗? 女儿不一定会给娘家分房子。这属于做女儿的自由,并不是做女儿的义务。女儿可以继承娘家的财产。因为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的继承权,应当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父母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父母的房产房子儿女可以全部继承吗 1、遗嘱中明确指出,房产并非归子女所有。如果遗嘱中说明一切财产都归子女所有,那么就按照遗嘱上面的,如果父母考虑的比较多,例如把一部分财产给生了病的舅舅大伯,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独立继承父母的遗产,必须按照遗嘱上面的执行。2、父母没有立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也还有其他人。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那么第一继承人也还不是子女,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且没有遗嘱且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话继承人就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就是说,爷爷奶奶还有权得到父母的遗产,如果爷爷奶奶放弃了这个权利,那么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爷爷奶奶没有放弃这个权利,那么七大姑八大姨也是有权分房产的,只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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