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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证补办流程
释义
    1、申请登记
    房屋所有人,即不动产证上登记的业主名字,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不动产证办理处的房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办不动产证的申请,申请书中要包含不动产证丢失的原因及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位置、结构、面积等相关内容,写好之后到房管局的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将不动产证的信息备案留档之后,并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管局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审核,核实后进入下一个环节。
    3、登报声明
    房管局对不动产证业主的申请核实后,会出具一个证明,申请人带上该证明和临时收据到相应的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进行公告,宣布原证作废。
    4、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该流程是在登报声明发布之后进行的,申请人带上发布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原不动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
    5、勘丈入册
    对上述流程无异议者,申请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勘丈,绘图,并将勘丈结果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至此不动产证补办的准备环节正式完成。
    6、登记审查核准
    将所有的资料交由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的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7、发证
    房管局如果审批同意不动产证丢失者的申请,那么将重新为你补发新的不动产证。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一、房产证丢了应该如何办
    房产证丢失怎么办,首先考虑的是补办,还有一定要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下面就跟大家介绍一下房产证,补办流程以及遗失登记等相关知识方法1、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签字盖章)。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具结(其中内容包括:a.遗失的证件找到后要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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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