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以准点下班为理由被辞退,一般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了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旦有以下情况,虽然不用双倍赔偿,但是用人单位也是需要进行补偿的。 1、如无过失性辞退或裁员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个月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2、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的,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放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用。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如用人单位转产,工种、产品生产岗位撤销,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等,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需要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补偿金的计算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即每满一年为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劳动者工资超过该单位上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按照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在这个赔偿的基础上,按二倍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