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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该怎么签安置房买卖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在签订安置房屋相应合同时,应该在合同当中注明以下款项:
    1、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人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哪里(详细地址),安置房屋面积为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2、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买受人应将购房款(具体房款)交付给出卖人,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多少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出卖人的银行帐户:开户行xx行,户名:
    000,账号多少。买受人可现金支付给出卖人也可将购房款存入出卖人上述的帐户。
    3、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出卖人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买受人保管;
    (2)出卖人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所有。
    4、违约责任条款。
    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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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