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又复婚,以前的离婚协议会怎么样 |
释义 | 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一、离婚协议怎么改变主张 离婚协议书是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要分两种情况: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 夫妻一般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了登记离婚后才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双方经协商就可以变更。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 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便生效了。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不能随意不遵守。但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如果法院经审理查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外,离婚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有关子女和财产的新的约定,可以就这部分内容签订协议。 二、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或更改 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之时,协议一般处于未生效状态,双方是可以进行更改或者补充的; 2、但如果双方已根据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证,此时协议已生效,也就不能更改或补充了。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三、离婚后又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后又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即使双方复婚的,离婚协议依然有效。 但夫妻复婚后原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面,原离婚协议书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了。但另一方面,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却不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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