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同一个城市的,换工作,使用同一张社保卡,不需要换社保卡,新单位社保是办理增员,开始缴费后,社保卡就可以继续医疗保险报销使用 跨省市的,因为目前社保不联网,新单位是办理新参保,会重新制卡,当地社保局发当地的社保卡 之前外地的社保,需要自己在原来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由社保局出具缴费凭证,交现在参保地社保局才能把两地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累计到一起。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