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眼部受伤赔偿规定 |
释义 | 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分为十级,根据视力和视野等级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组成,负责劳动能力的评估和鉴定。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专家需具备相关资质和职业品德。 法律分析 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1、一级,双眼看不到光或者能够看到微弱的光但是位置不清楚; 2、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后面会一直持续到10级。具体的伤者是处于哪个等级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判断。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规定,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分为十个等级,从双眼完全失明到视力受损程度较轻。具体伤者的等级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组织组成,其中医疗卫生专家库的成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和职业品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可确定工伤赔偿等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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