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的行为并不必然使另一方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只有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实现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另一方享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当事人,不需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