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少赔黄斑病变的理由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少赔黄斑病变的理由通常是因为保险条款没有明确规定该疾病的赔偿范围或者赔偿金额较低。此外,保险公司也可能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或者经过更多的审查程序,以确定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的赔偿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事故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缴纳方式等内容。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推诿、拖延或者无理拒赔。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承诺的赔偿事实有证据证明的,应当认定为事实成立。 总结:保险公司少赔黄斑病变不仅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起诉保险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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