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去世人员有死亡信息吗 |
释义 | 公民死亡后,由其家属或亲友、邻居持医院《死亡报告单》,或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死亡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登记。,然后户籍科民警在户口本上抽出亡故者的一页户籍,加盖死亡证明印戳,收回户籍存档,等待集中销毁。 一、村里开未婚证明怎么写 村里开未婚证明书写方式如下: 1、写出证明未婚人的名字,性别,姓名,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地址; 2、写上证明日期,加上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的印章。 二、开未婚证明的开具流程是: 1、当事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2、提供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离异者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3、民政部门经审查,开具未婚证明。 三、开未婚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总之,村里开未婚证明书需要写出证明未婚人的名字,性别,姓名,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地址,然后再写上证明日期,加上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的印章。一般开未婚证明需要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四、死亡注销户籍需提供哪些材料 死亡注销户籍需提供材料如下: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五、迁户口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吗 其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由请,本人或户主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拟迁出户和拟迁入户的户口薄及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抖,向拟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受理,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申请材料;第三步,审理,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移条件,且串请材科齐全的,通过。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调取户口迁移人的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打印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第四步,确认,本人或户主确认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相关倍息,并签字确认。户藉民警在迁入户户口簿上打印迁入人员信息,加盖迁入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民警章,在迁出户户口簿上,对已迁出人员加羞注销童,在户口迁移人“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内手工注明迁出时间、.迁往往址,并由承人签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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