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
释义 |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在功能上,两者都具有社会风险化解的功能。在我国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但两者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其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其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民事契约,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不具有强制性。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商业保险的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对投保者给予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一般都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共同承担;但是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国家与用人单位不予缴纳。 四是政府的角色和责任不同。在社会保险中政府一般承担财务上的最终兜底责任;但是在商业保险中,政府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在其发生时对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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