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党内职务判断虚职还是实职,关键是要看取得职务的途径,凡是由党员选举产生未经过组织部下文正式任命的都是虚职,通过过组织部下文正式任命的都是实职,组织部下文中会在党委委员的后面加上括号,注明该职务为何种行政职级,使职务落到“实”处。实职和虚职,一般指的是公务员中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在基层,人们习惯把“局长”“副局长”等有具体职务的领导干部称作“实职”;把“正科长级干部”“副科长级干部”等只有级别而没有实际职务的干部称作“虚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