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科员和一级科员的区别 |
释义 | 1、职位不同。 科员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应的为一级科员;科员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应的为二级科员。 2、定级不同。 科员一的定级条件依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为二十六级至十八级;科员二的定级条件依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为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3、晋升要求不同。 依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资格: 1、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2、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3、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4、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5、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6、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7、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8、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9、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10、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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