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重庆市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调 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 整 办 法: 定额调整 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2元。 挂钩调整 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继续完善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人员养老金。 到账时间 目前,重庆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