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家评标错误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开标结束后,发现评标过程有误,该如何处理,要按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招标文件并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有投标人并未对招标文件该条提出异议,并且投标人已经理解该条真实的意思表示,该次投标是有效的。 最主要的是已经开标唱标并进入评标阶段,此时判定招标失败对当事人双方来讲都是有损失的,双方对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都付出了这样那样的资源,特别是投标人报价及实质性内容已经公开,对他们来讲重新投标显然是不利的。因此,这种明显能判断招标文件真实意思的文字错误不影响继续评标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法律依据《建筑法》。 专家意见书的证据效力 《刑事诉讼法》将证据分为八种,专家分析意见属于八种证据之一的“鉴定结论”。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评标结果是否确定中标人 是的,《招标投标法》第40条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负责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应当由招标人确定。确定中标人的权利,招标人可以自己直接行使,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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