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直接申请即可。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扩展资料:中国绿卡要求规定:1、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3、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 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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