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机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口头遗嘱是什么? 口头遗嘱一般指的是,立遗嘱人口头表述的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归于无效,应该及时另立遗嘱,否则,之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将成为无效遗嘱。 二、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该符合法定条件。若只有一人在场,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如果遗嘱人没有在危急情况下,且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离遗嘱时注意事项有什么内容 离遗嘱时注意事项的内容: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