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吉林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吉林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受理依据节选 1.《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3.《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三、吉林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夏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