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征信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一般来说,如果是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如实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2、如果是由他人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征信查询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征信查询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3)代理人如实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3、如果是企业办理征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办理企业开具的介绍信; (3)企业征信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企业的贷款卡。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