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昌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
释义 | 宜昌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6、申请完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宜昌门诊医保报销应去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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