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都渴望孩子,该怎么办? |
释义 | 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通常偏向提供更好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因素包括工作性质、环境、收入、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和家庭成员状况等。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孩子年龄小、母亲能提供关怀;女方做过绝育手术,男方无;孩子习惯于母亲抚养;男方有过错或不良嗜好;女方品质好且有时间照顾孩子;孩子愿意与母亲生活。如果女方想要孩子,可收集证据支持抚养权,并咨询律师进行分析。 法律分析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形: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实践中,要是女方想要孩子的话,而对方不同意,那就只能从以上所述条件出发,收集有利于孩子抚养的证据,同时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着手收集,可以事先就自己的情况咨询律师进行分析判断。 结语 根据以上条件,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这包括母亲对幼儿期孩子的照顾能力,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存在婚外情等过错行为,男方有不良嗜好等因素。如果双方无明显过错,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且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也有更大可能获得抚养权。对于女方想要孩子但对方不同意的情况,可收集有利于孩子抚养的证据,并咨询律师进行分析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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