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