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过户需要在过户材料递交、受理、审批通过后开始生效,此时尽管还没下发房权证、但根据房地产法规定产权已经发生转移、生效。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费用 二手房的过户费是分成两部分的,一部分由卖方支付,另一部分由买方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1)卖方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2、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4、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5、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2)买方二手房税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契税: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二手房办理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