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厂不给离职,直接走,不给工资解决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到期限后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一次性付清工资; 2、若到期限不让走,且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也可以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填写仲裁申请书。但必须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超过时间即无效; 2、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当做出决定后,无论同意是否,都将通知当事人。如果同意受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 4、开庭审理。当事人明确请求,并进行答辩,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事实,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由仲裁庭人员就受理案件进行双方调解; 6、如果调解不成,将根据相关案件,就当事人责任进行裁决。 综上所述,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