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十八条行为规范是什么 |
释义 |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是罪犯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该规范共有三十八条,分为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劳动规范、文明礼貌规范五个部分。其中文明礼貌规范的内容为: 1.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2.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3.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4.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5.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6.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 劳动法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法律依据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三条 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四条 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五条 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六条 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七条 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八条 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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