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判决书和行政裁定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判决书和行政裁定书:1、用途不同。行政判决书是用于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 行政裁定书是驳回起诉用。2、包含对象不同。行政裁定书要写明被告,原告,第三人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以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行政裁定书要写明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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