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设立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依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那么债务纠纷起诉程序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债务纠纷起诉程序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申请人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上内容就是律师对与您提出问题的相关解答,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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