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吃饭午休时间算8小时里面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特殊情形包括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紧急处理、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的设备故障抢修等。 法律分析 8小时工作时间,一般不包括午休时间的,而是指劳动者正常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现行的工时制度就是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有特殊情况的则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新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内的吃饭午休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长? 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内的吃饭午休时间通常不计入工作时长。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实际从事工作的时间,而吃饭午休时间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因此,一般情况下,吃饭午休时间不应计入工作时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吃饭午休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员工在与雇主协商时了解具体的吃饭午休政策,以确保自身权益。最终,如果存在争议或不公平待遇,可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援助和指导。 结语 合理的工时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可能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时间是有限制的。此外,工作时间内的吃饭午休时间通常不计入工作时长。确保工时合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是法律的要求。如果遇到争议或不公平待遇,建议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援助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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