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证明出资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证明出资方式如下: 1、公司章程,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书,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 4、工商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出资不实维权方式如下: 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是: 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 2、限制股东权利; 3、解除股东资格;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清算时缴足出资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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