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政府没给安排工作的,民政局优抚办最后会把入伍档案移交到所在的乡镇,街道民政所或者乡武装部保存。如果退伍后政府安置了工作,这里不包括自己找的工作,档案会转交到接收的工作单位存放,有的地方会移交到当地档案局保管存放,少数地方也有可能在县武装部档案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