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聚众斗殴未逮捕的原因主要包括: 1、公安机关尚未拿到予以逮捕的批准书; 2、行为人流窜作案,行踪不定,难以逮捕或尚未逮捕归案的; 3、行为人聚众斗殴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 一、公安机关的批捕书由谁签署 公安机关的批捕书由人民检察院或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公安机关应当提交逮捕批准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处罚法,可能构成犯罪的,存在社会危害或者逃避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令后执行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是什么 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2、范围不同。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3、形式不同。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被通缉人捕捉归案的法律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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